受雇律師
士德高法律事務所
- 公司規模:暫不提供
- 公司行業:法律服務業
職務信息
- 更新日期:2020-09-14
- 公司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73號6樓
- 招聘人數:1人
- 經驗要求:3
- 學歷:大學以上
- 語言要求:英文 -- 聽 /中等、說 /中等、讀 /中等、寫 /中等
- 工資範圍:5570
- 雇傭類型:全職
- 其他要求: 1.一定要律師考試及格,並受訓期滿取得律師執業資格。 2.至少需律師實習完畢,並擔任正式律師工作3年以上。 3.請說明曾經辦過的案件類型,並提供曾撰擬過之家事離婚及酌定監護起訴狀乙份供參(請遮蔽當事人姓名或得識別之個人資料)。 4.請告知近3-5年
- 職務功能:律師
職務信息
本所主持律師為陳佳鴻律師,事務所內有一位資深法務助理、一位律師,在台中有分駐法務一員,在高雄有配合之律師一位,主要案件為軍事(軍人權益保障、懲罰考績、汰除救濟、捍衛退休俸、軍事採購)、家事(遺產、離婚、監護)、採購(政府採購、工程、履約糾紛、停權申訴)、刑事(辯護、告訴)、海事(造船、碰撞、貨損)類型訴訟、一般土地民事訴訟與非訟案件。
目前案件與時間分配上處於很緊張的狀態,欠缺餘裕處理突發案件、增進本質學能或事務所營運(本所沒有網站、宣傳,全部靠當事人轉介紹),而有聘僱受雇律師之必要。
期望能一起工作的律師特質如下:
一、不喜歡加班,希望能準時上下班,事務所通常只有主持律師加班。
二、上班出勤時間可討論,早上8點-17點或早上9點-18點。
三、通常也不用出差,可能只要在台北、新北,最多到桃園開庭。
四、可以接受本所案件類型,並長於民事法及家事案件,對軍方有一定了解之律師。
五、到任後主要係處理民事、家事案件,並且需要專責處理此類案件之書狀撰擬、客戶溝
通與開庭。
六、工作內容原則上以撰狀、出庭、分析研究法律問題及與當事人聯繫,其他工作事項同
一般律師事務所:
1.協助當事人處理並管理各類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。
2.為當事人分析法律問題及主張權益,並於各類訴訟程序中擔任代理人或辯護人。
3.具獨立撰寫書狀及出庭之能力。
4.研究法律見解及各級法院判決、判例。
5.契約審查。
6.協助主持律師處理法律相關事務。
7.處理法律顧問客戶之諮詢服務。
公司信息
事務所主持律師陳佳鴻畢業於政大法律系、政大法研所公法組,律師考試及格,因對軍事事務深感興趣,故參加考選部軍法官國家考試及格,擔任軍事檢察官、海軍司令部軍法官職務數年,辦理刑事案件偵查與重大軍事建案採購。期間因承辦獵雷艦等軍艦採購案件,至基隆台灣海洋大學進修取得商船學系工學士,原本離開公職後計畫要跑船當船員,但因受人之託辦理法律訴訟,故陰錯陽差開始從事原定計畫外之律師生涯,並於民國105年成立士德高法律事務所,迄今已在法律領域有超過8年之年資。
聯絡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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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職位名稱 | 公司名稱 | 公司地點 | 更新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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